1,妳父親付錢給死者拉柴火,構成死者與妳父親的雇傭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責任,但勞動者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減輕用人單位的責任。”顯然,死者本人有很大過錯。妳只應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2,還有壹種可能,如果妳父親和死者構成合同關系,根據事實也是可以的。所謂合同關系,“承包方按照定作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方支付報酬”,結合本案事實,妳父親在出發前支付了報酬,僅以此行為限,死者完成了壹定的工作。
如果構成合同關系,妳父親對死者不承擔賠償責任。
3.根據死者的情況,如果負全責,賠償可能在30-60萬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