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法律的簽署,從6月30日到8月14,給了30天。然後會在法國待30多天但是在8月14之前回國。可以嗎?會有什麽後果?

法律的簽署,從6月30日到8月14,給了30天。然後會在法國待30多天但是在8月14之前回國。可以嗎?會有什麽後果?

這個簽證意味著在這短暫的時間內,妳在法國/申根的總天數不會超過30天。所以,即使妳在14年8月前出境回國,累計天數如妳所說超過30天,也是逾期,是不能接受的。就像樓上說的,被人發現了很可能被罰款。

就算這次我沒有受到任何處罰,以後申請申根簽證也基本不可能了。人家只要看妳的記錄,直接自動拒簽。除非妳是因為特殊原因逾期,比如天氣原因,航班取消(這種機場會在妳護照上蓋個證明)。下壹個申請解釋了逾期的原因。

但是,還是很難保證人家會拒簽。畢竟這種情況是違背別人規律的。

所以壹定要在30天內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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