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五十七條: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的組織,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這種組織可以是人的組合,也可以是為特殊目的而組織的財產。從根本上說,法人和其他組織壹樣,是自然人實現特定目標的手段。他們是法律技術的產物,他們的存在從根本上減輕了自然人在社會交往中的負擔。法律承認法人為民事主體,意在為自然人充分實現自我提供有效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