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可以發工資,因為股份和工資可以並存。只要股東在公司任職、工作,公司就需要支付工資。如果股東以擁有股份為由不發工資,是違反勞動合同法的。因為不管有沒有股份。只要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就要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支付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法律客觀性: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12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建立勞動關系的通知》第二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