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家法治進程的加快,全面依法治國已經成為國家發展建設的重要基石,政法等社會部門急需大量高層次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學位教育應運而生。
時代需要:
1996,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準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等8所高校招收首批LLM畢業生。
第二批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大學、南京大學、廈門大學等5所高校開始招收LLM。1998,允許在職攻讀法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