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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當庭陳述怎麽說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被告將在開庭時進行陳述,陳述的內容應反駁原告的訴訟請求,並說明理由、事實、理由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八條,法庭調查應當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和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證人的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鑒定意見;(五)閱讀勘驗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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