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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辯論的流程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法庭辯論的過程是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先發言;然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將對原告的發言進行答辯;或者由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最後原被告和被告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壹條: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壹)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答辯;

(4)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審判長應當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征詢各方最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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