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以被特許人身份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並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
不具備“壹年兩店”開展招商加盟風險的條件;
特許人無兩家以上已開業滿壹年的直營店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654.38+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並予以公告。
企業非法招商加盟的合同風險:
企業與被特許人訂立的特許經營合同可能面臨合同無效、撤銷和解除的風險;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僅需要退還被特許人的加盟費、保證金等費用,還可能承擔被特許人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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