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2021欠的錢不還有什麽新的法律規定?

2021欠的錢不還有什麽新的法律規定?

可以選擇仲裁或者訴訟。因債務人不償還債務而產生的糾紛屬於債務違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可通過協商、仲裁或訴訟解決爭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規定,借款人未在約定期限內還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 上一篇:法律職業道德與法律職業的關系。
  • 下一篇:法院院長晉升為特別委員會成員的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