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法院後,必須通過司法考試,參加省高院組織的1年預備法官培訓,領取培訓結業證書。有兩年法律工作經驗,年滿23周歲的,法院可以向上壹級法院申報聘任助理審判員。省高院批復下來後,那個院就可以任命助理審判員,助理審判員就是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