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兩者的內在性質不同。法律是壹種權利要求,是反映壹定社會經濟生活要求的權利體系。而法律則是壹種國家意誌,是反映國家意誌要求的真正的法律規範和秩序體系。
(2)它們與國家權力的關系不同。法律與國家權力沒有直接的必然聯系,權力不能作為法律的真正基礎。法律與國家權力有著直接而必然的聯系,法律的普遍性、規範性、國家強制性、國家意誌性等特征都是以國家權力為後盾的。
(3)它們與社會經濟關系的性質和程度不同。法律對壹定社會經濟條件的反映是直接的。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集中體現。
(4)、兩者的效力不同。法律沒有國家的意誌,所以它的效力沒有國家的強制傑作來保證。但是,法律具有國家意誌,主要依靠國家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