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同人員沒有發言權,但如果是當事人的委托人,就有發言權。
比如人民法院調解的離婚案件,壹般不允許親屬發言,但經主管法官允許可以發言。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必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確定雙方感情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公開審判制度的若幹規定》第十條規定,除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成年人未經人民法院批準外,公民可以依法參加案件的公開審理。
根據法庭開庭地點和旁聽人數,旁聽人員需要帶旁聽證進入法庭的,由人民法院進行旁聽證。
持有效證件參加旁聽的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參照中國公民參加旁聽的規定辦理。
觀察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規則》的規定,接受安全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