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民調解法》第十六條:人民調解員從事調解工作,應當給予適當的誤工費補貼;對因調解工作致殘且生活困難的人員,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提供必要的醫療和生活救助;在人民調解崗位上犧牲的人民調解員的配偶、子女,按照國家規定享受撫恤和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