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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時間是幾天?

法律分析:沒有二審程序,雙方在收到法律文書後兩個月內歸檔。個別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緩壹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壹十四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可能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到壹個半月。

第二百零二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兩個月以內宣告判決,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有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經上壹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人民法院變更管轄的,從變更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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