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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送達法律文書的法律意義是什麽?

服務完成的標誌是有服務回執。送達回證是法院與受送達人之間訴訟法律關系的證據。司法人員應當重視送達回證,要求受送達人或者受委托的單位發回。服務壹旦完成,就有效果了。所謂送達的效力,是指法律文書和訴訟文書送達後不可避免的法律後果。送達的效力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壹是實體效力,即實體權利義務的法律後果。送達有執行內容的判決書、調解書的,義務人應當在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逾期不履行義務的,債權人有權依法申請強制執行。二是程序效果,即訴訟的法律關系。如果送達起訴書副本,被告應向法院提交答辯狀;出庭傳票送達後,當事人有義務出庭進行訴訟活動。希望以上陳述能幫助妳理解法院送達法律文書的法律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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