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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再次被取消。原因是什麽?

法律分析:取消開庭意味著法院會安排下壹次。這次開庭時間可能有沖突,可以等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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