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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合同權益?

可以嘗試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解決:

1.民事代位法律關系:房產不在原所有權人名下,產權屬於集體土地。那麽被執行人與原所有人的房屋買賣合同就被認定為無法履行,然後解除合同,原所有人返還房款,房款應該先返還給妳,以償還被執行人所欠債務。妳不要什麽合同權利,不要房產,就讓他們解約,退房價,要房款。

2.單獨起訴被執行人與原所有權人的合同違反法律規定無效:集體土地可以流轉,但必須流轉給集體其他成員。不是村裏集體的被執行人是不可能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妳要賣這個房產,不是隨便賣的,妳也賣不出去。所以這個房產是不可能折價還債的。如果通過起訴判決確認房屋買賣違法無效,那麽原房主也應該返還房款,然後申請法院立即凍結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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