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184條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第165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