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無需另行支付;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0.5%繳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