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院共同賬戶執行方式:1,同時執行。同時,對所有被執行人采取全額強制措施,然後合並被執行財產,完成法律文書的指令。按股合並執行。2.選擇性執行。也就是說,在摸清每個被執行人的履行能力後,會先選擇容易執行的被執行人執行。3.轉換執行。即應根據具體案件靈活采用前兩種方法,並根據案件情況隨時改變執行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的財產部分,由第壹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壹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財產執行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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