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直轄市關於印發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的通知》第二條第壹審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起訴確定案由。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系與實際訴訟的法律關系不壹致時,以法院認定的當事人之間的實際法律關系作為結案時確定案由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