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以什麽方式通知法院開庭?

以什麽方式通知法院開庭?

法律分析:法院通知不同訴訟當事人到庭的文書也有所不同。原被告和案件第三人以傳票方式通知,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以出庭通知書方式通知。傳票和出庭通知都標明了開庭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三十六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

第壹百八十二條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並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送達。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提前公告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地點。

  • 上一篇:法律問題,這種情況該怎麽辦?
  • 下一篇:福建省三明市醫保中心異地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