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相關法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壹條第壹款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三款規定,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向子女要求扶養的權利。
3.《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條規定,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養老,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顧。第十壹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第12條規定,贍養人應當為患病的老年人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