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開始是我叔叔自我介紹,然後他開始給我們講律師是幹什麽的,然後他給我們講了壹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概念,比如: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條規定,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是未成年人。作為未成年人,在民事活動中享有的權利會受到什麽樣的限制?第十壹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二條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6歲以上兒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送他們上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這是幾部關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規定的...
今天聽了周叔的講座,雖然很多內容沒記住,但反正學到了壹些以前沒接觸過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