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下之治全靠紀綱。
2.每個人都受法律的約束。
3.紀綱廢了,為什麽不活了?
4.法若存,則國安,法若亡,則國危。
5.當法律失效時,暴政就會開始。
6.任何力量都不應淩駕於法律之上。
7.法律因罪而發展,因罪而懲罰。
8.在法律面前,壹切頭銜都無濟於事。
9.要獲得自由,妳必須生活在法治的土地上。
10.有兩種力量帶來穩定:法律和禮貌。
11.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放在個人的安全之上。
私有財產的真正基礎是占有,這是事實。無法解釋的事實,而不是權利。只是因為社會賦予實際占有以法律規定,所以實際占有才具有合法占有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