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法質量管控不夠嚴格: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長足進步,但執法質量管控仍存在短板,執法信息化建設存在短板,執法數據深度應用不足。
2.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公安法制建設仍暴露出大量亟待解決的問題,表現為執法不嚴格、不規範、不公正、不文明。
3.執法監督機制落實不到位:執法監督機制落實不到位,執法過錯未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