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至上。體現在法律的普遍適用、優先適用和不可侵犯。法律的普遍適用是指法律在國家主權範圍內對所有人具有普遍約束力。是指當同壹社會關系同時受到各種社會規範調整時,必須優先適用法律規範的不服從法。這意味著必須遵守法律,違反法律將受到懲罰。
2.權力制約。分為權力法定、權力必須負責、用權受監督、違法受追究四個要求。
3.公平正義。主要包括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救濟公平。
4.法律保護。包括憲法保障、立法保障、行政保障和司法保障。憲法保障是前提和基礎,立法保障是重要條件,行政保障是關鍵環節,司法保障是最後壹道防線。
5.正當程序。它具有合法性、中立性、參與性、開放性和時限性的基本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