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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思維的最高權威是什麽?

法治思維以法律為最高權威。當法律的權威與個人的權威發生矛盾時,它強調服從法律的權威而不是個人的權威。

人是有治的,但是沒有治。

意思是法律不足以治理,還有人可以用法治,然後法律就足夠治理了。

問題是,人治從何而來?在工業的社會組織下,農業的子恒就是農業。

人治不生於世,人治之子不需要德,但人治之子必須依法治國,這是君主世襲制對人治理論家造成的致命打擊。

君主必須是世襲的,世襲的君主不必遵守法律。雖有法,卻守不住。有法就意味著不能,法治論者已經黔驢技窮。

法治、法治適用於法治、法治與法治、法治與常規法治。

人治和法治在這裏融合了,歷史上的爭論解決了。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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