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有治的,但是沒有治。
意思是法律不足以治理,還有人可以用法治,然後法律就足夠治理了。
問題是,人治從何而來?在工業的社會組織下,農業的子恒就是農業。
人治不生於世,人治之子不需要德,但人治之子必須依法治國,這是君主世襲制對人治理論家造成的致命打擊。
君主必須是世襲的,世襲的君主不必遵守法律。雖有法,卻守不住。有法就意味著不能,法治論者已經黔驢技窮。
法治、法治適用於法治、法治與法治、法治與常規法治。
人治和法治在這裏融合了,歷史上的爭論解決了。
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