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的區別:壹是針對的行為不同。行政處罰是針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不構成犯罪,應當依法承擔行政責任的行為。第二,處罰的依據不同。第三,實施處罰的機關不同。行政處罰的主體是國家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非行政組織。它的實施主體要比懲罰主體廣泛得多。處罰只能由法院決定,然後交給執行機關。第四,處罰種類不同。第五,行為人的主觀心理對責任的影響不同。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 * *非刑罰措施,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除刑事處罰。但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可以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也可以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