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壹定比例計算得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的權重由部在復試前公布。壹般初試成績能占總成績的50%到70%,復試成績占50%到30%。各專業擬錄取名單根據招生計劃和總分排名確定。部門將擬錄取名單提交研招辦,審核通過後及時在網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應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基本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不得修改名單;名單如有變更,需對變更部分進行說明,並對變更內容再公示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