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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建查封後的房產如何解除?

法律分析:1。產權人須先向所轄街道辦事處城管執法中隊提出申請,自行及時整改拆除違法建(構)築物,出具房產證復印件、業主承諾書,並出具小區物業公司出具的整改拆除證明;2、城管執法中隊審核認定後,再逐級上報縣(市)區拆遷辦、昆明市拆遷辦復核;3.如果臨時拆遷辦審核後整改確實到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發函住建部門,住建部門將解除產權轉讓和抵押限制。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壹百六十六條規定,采取保全措施後,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 (壹)保全有錯誤的;(二)申請人撤回保全申請的;(三)申請人的起訴或者訴訟請求被生效裁判駁回的;(四)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登記執行的保全措施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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