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傷情鑒定,醫院的各種檢查診斷證明是鑒定的依據。否則無法進行傷情鑒定。也就是說,無論是工傷還是其他原因造成的人身傷害,只要是有必要做傷情鑒定的,都要先去醫院對傷情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診斷,再去翻閱這些檢查和診斷資料,才能做傷情鑒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四條。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決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時,應當聘任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第壹百四十五條鑒定人進行鑒定後,應當寫出鑒定意見,並簽名。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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