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廣告發布條例》自2065438年2月1日起施行,1998年2月3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86號發布的《條例》第二十二條和《房地產廣告發布暫行規定》同時廢止。2021年4月2日,根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對《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規定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8號發布,實施日期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