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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應對不交房租不走的租客?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到期承租人不搬的,應按以下方式處理:1。告訴他在合理期限內(如3天)搬出並支付房款,否則將向法院提起訴訟;2.如果在通知期限內不搬離,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前請求財產保全,法院將查封房屋內存放的物品。法律依據:《民法》第七百二十二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間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733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後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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