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房子的抵押登記期限是多久?

房子的抵押登記期限是多久?

房屋抵押登記期限壹般為兩年。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的,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屆滿,債權銀行均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兩年。根據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四百零三條動產抵押的,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註冊,您可能無法對抗善意的第三方。第四百零二條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壹款第壹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在建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在登記時設立。

  • 上一篇:法院判決裏能看到合同原件嗎?
  • 下一篇:夫妻單方為共同生活簽訂的借款借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法院會按照* * * *來分擔債務判決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