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損壞國家、集體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具體來說,房子裏的物品和設施沒有修復的可能,需要折價賠償。貼現時,應計算原值、原值的新舊市場價和殘值等因素進行貼現補償。有可能修復的,盡量恢復原狀,保留原有的使用價值。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四條侵犯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以其他方式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八十二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按照被侵害人所受的損失或者侵害人所獲得的利益予以賠償;侵權人遭受的損失和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侵權人與被侵權人未就賠償數額達成協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