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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法,父母留下的房子被拆後重建能否認定為遺產?

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第壹,被繼承人留下的房屋已經拆遷,實際已經滅失。當然不存在繼承的問題。二、利用原有房屋材料可以認定為新房遺產。在實際操作中,要看舊材料在新房中的作用。如果舊材料起主要作用,房屋的價值主要通過舊材料來體現,那麽還是應該將其視為遺產,比如壹些具有文物價值的古建築;否則不能認定為遺產。

第三,新建的房子與父母同住時能否認定為遺產。這個主要看新建的房子是共同出資還是子女單獨出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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