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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質量差滲水的法律責任在哪裏?

法律分析: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對房屋質量差負有法律責任。正常使用條件下,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外墻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屋面滲漏屬於開發商的工程保修範圍;超出保修期的,由房屋所有權人負責;樓上樓下裝修、使用造成的,由樓上樓下居民負責。

法律依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房屋建築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壹)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是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和有防水防滲漏要求的外墻,為5年;

(3)供熱供冷系統,由兩個采暖期和供冷期組成;

(四)電氣管道、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2年;

(五)改造工程為2年。

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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