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對於房屋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需要確認租賃合同的存在。發生糾紛時,要確認合同主體,即合同印章的主體,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實。
第二,合同的標的物是租賃關系,標的物是出租的房屋。這時候妳需要去房產交易中心確認房屋產權人,以此來驗證租賃合同的主體是否有出租權。
第三,租金的收取,無論他們之間是否存在關系,都視為接受租金,妳們之間的租賃關系成立。如果沒關系,對方就是不當得利,可以要求其返還。
第四,對於由此造成的損失,妳需要證明損失的金額,這是對妳不利的,也就是相關費用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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