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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糾紛: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出租人不同意續租條件。現在我們想拿房子,她拒絕了!

租賃合同期滿後,雙方不續租但承租人不離開,雙方未達成協議的,出租人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搬離房屋並承擔租賃期滿至實際搬離房屋時的使用費(可按雙方之前約定的租金標準計算),並可要求承租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如果承租人在法院判決後仍不自覺屬於判決,不搬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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