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和轉租的區別如下:1。房屋租賃是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房屋轉租是指房屋出租後,承租人在租賃期內將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的行為。2.房屋租賃是雙方之間的法律關系;房屋轉租是壹種多方法律關系。《民法典》第716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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