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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割繼承如何辦理房產證

通過分立手續繼承財產的方法:財產繼承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與被繼承人的關系證明、遺囑(不需要法定繼承)、財產權屬證書等材料,到財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財產登記變更。以上材料真實、合法、齊全的,登記機關予以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230條

通過繼承取得財產權的,從繼承開始時生效。

第122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留下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或者遺產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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