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中央下放行政權力,減少沒有法律依據和授權的行政權力;明確多個部門重復管理的行政權力。
“管”政府部門要創新和強化監管職能,運用新技術、新制度加強監管體制創新。
“服”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幹預,把市場的事情推給市場決定,減少市場主體過多的行政審批,降低市場主體市場運行的行政成本,促進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新能力。權力下放是人民的希望,也是政府的方向。
法律依據:2020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的“簡政放權、加強監管、改善服務”改革進壹步推進。設立科技創新板。* * *建設“壹帶壹路”取得新成效。《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出臺,新增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對外貿易和外商投資保持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