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學不屬於34所自評卷高校,考研復試分數線顯示為考研國家線。
法律碩士是專業碩士學位的壹種。自1996起,我國試點法學碩士專業學位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14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專業學位設置審批暫行辦法》設立。法律碩士學位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律師、公證、審判、檢察、監察和經濟管理、金融、行政執法和監察等部門和行業培養高層次法律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