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1。他們有中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五、具有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法學本科學歷並取得學士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學校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高等院校取得非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