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非法吸收、掩飾公眾存款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吸收、掩飾公眾存款壹百萬元以上的;
(二)個人非法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筆以上,單位非法或者變相吸收one hundred and fifty公眾存款30筆以上;
(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造成存款人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壹條,非法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只有達到壹定數額或者情節,才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