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理纏訪,情節嚴重的會被懷疑
1,尋釁滋事罪。
2.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罪。
3.妨害公務罪。
4.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
5.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二十條規定的,有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應當對信訪人進行勸阻、批評或者教育。勸阻、批評教育無效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訓誡或者制止;違反集會、遊行、示威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場處置措施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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