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令)是國家行政機關及其領導人發布的強制性公文。根據有關法律,適用於行政法規和規章的頒布;宣布實施重大行政強制措施;獎勵有關單位和人員,撤銷下級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必須嚴肅謹慎,不能濫用或誤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國務院總理、各委員會部長、主任可以發布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