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 * *除另有約定外,遺產分割時,先將* *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給配偶,其余部分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第壹百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遺產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壹)遺囑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遺贈的;(二)遺囑人喪失繼承權或者受遺贈人喪失受遺贈權的;(三)遺囑人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或者終止的;(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贈;(5)遺囑中未處理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