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墾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收取荒蕪費的標準為每畝600至2000元,由土地管理部門收取,專項用於土地復墾。根據規定,因挖掘、塌陷、占用造成土地破壞的,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
開挖、塌陷、占用等造成的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開墾的土地應優先用於農業。